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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需方所订购的商品,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送到。(指库存商品)
2、乙方对所售的商品保证质量和品质,保证所售的商品无假冒伪劣商品
3、乙方保证为需方提供商品最合理的价格,最优质的服务。
4、乙方对所售的商品在正常使用前提下,特殊产品质量保修为壹年,长期维修。
(1)乙方对所售的产品如需方不满意(不影响再销售情况下)可在3日内包退包换。
(2)产品保修期不低于产品本身的质保标准并提供长期维修服务,超过保修期的,则收取零配件成本费。
(3)所有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上门服务(限成都市三环路以内)。
(4)电器产品保修根据产品保修期保修,乙方将用同类产品进行代替不影响需方的正常使用,待修理好后再换回。(如打卡机,碎纸机,验钞机,电动打孔机等产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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